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作业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结实建立安全防备认识,防备和削减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产生,保护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形势继续安稳,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环绕夏日交通安全整治专项举动,加强路面管控,消除安全隐患,为全县公民发明杰出的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期间,衡阳县公安交警将充沛的发挥以案示警、以案说法的效果,继续曝光酒驾人员名单和典型事端事例,期望广大群众文明遵法,安全回家。
2023年6月2日10时55分,蒋某驾驭湘DC***9重型自卸货车载货,由衡阳县演陂镇往衡阳县库宗桥镇方向行进,途经衡阳县演陂镇德胜村下铺子组路段时,遇李某驾驭粤EO***8小型轿车对向行进,因蒋某驾驭机动车载货行进时遗洒、飘散载运物,导致飘洒物与粤EO***8小型轿车相撞,形成粤E0***8小型轿车车辆受损的交通事端。
2023年6月8日7时10分,刘某菊驾驭衡阳M1***二轮电动车沿村道由衡阳县演陂镇福盛村鸭绿组往演陂镇六塘村方向行进,途经衡阳县演陂镇鸭绿组琪婷山庄门前路段时,遇行人刘某秋站立在其车行前方右侧路途边际向花坛内淋水,因刘某菊驾驭非机动车未躲避行人,导致衡阳M1***二轮电动车右前部与刘某秋相撞,形成刘某秋右手手腕受伤的交通事端。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之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契合核定的载质量,禁止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背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依据[湖南省施行《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方法]第33条第3项之规定,驾驭非机动车应当与相邻行进的非机动车坚持安全间隔,在与行人混行的路途上躲避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