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16日在京联合发布关于电子证照的6项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让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更顺畅,让百姓办事更便捷。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的实施推广,加快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应用标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好记录和凭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