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推广医疗组织、医生、护理电子证照作业的告诉》。
《告诉》指出,医疗组织、医生、护理的执业挂号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办理部门,下同)依法实行准入办理职责的重要手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快速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作业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速医疗组织、医生、护理电子化注册办理变革的辅导定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在前期电子化注册办理变革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医疗组织、医生、护理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科学装备,进步卫生健康办理功率,保证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作业告诉如下:
一、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构成、传输和存储的,包括医疗组织执业挂号、医生和护理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运用,具有平等效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担任全国电子证照的办理、辅导和监督作业,当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任本辖区电子证照的办理作业。
二、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体系功用的完善、晋级和拓宽,其签发、生成、修正等作业,应当与医疗组织、医生、护理电子化注册办理相衔接。医疗组织可在电子化注册的组织端,医生、护理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生、护理地点执业组织担任本组织医生、护理执业信息的核对承认,医生、护理应当根据规则实行自己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保护等职责。
三、电子证照生成作业将于2020年8月1日真实开端发动。契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求弥补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组织、医生、护理可按照权限经过组织端、个人端进行信息保护,契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