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记者从张家口市不动产挂号中心得悉,为持续优化我市不动产挂号营商环境,着力为企业和大众供给高效、快捷的不动产挂号服务,市不动产挂号中心不动产挂号电子证照正式上线并全面实施,归纳受理窗口处理的不动产挂号事务在签发纸质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挂号证明)时已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可供给请求人处理相关事务运用,亦可随时网上核验真伪。不动产挂号电子证照的推广和运用,标志着市不动产挂号慎重进入“数字证书”年代。
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挂号电子证照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挂号证明》具有平等法律上的约束力,所记载的信息与不动产挂号簿完全一致。一起,不动产挂号组织会持续发放纸质证书,两种介质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存,为不动产权利人运用不动产权证其他事务供给更多便当。
电子证照获取方法分政府部门获取、企业和个人获取两种。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快速推动电子证照扩展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办法的告诉》(冀政办字〔2022〕74号)要求,政府部门处理事务如需不动产挂号电子证照,能够向河北省政务服务办理办公室提交请求,以接口方法获取电子证照。企业和个人可利用互联网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点击主题集成服务中的“不动产挂号”,点击河北省互联网+不动产挂号受理体系中的“个人中心”,点击“我的证照”即可申领和检查不动产挂号电子证照。(记者 张琪 通讯员 王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