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电子证照包含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是证明权力人享有不动产权力的有用电子凭据。
经核验有用的不动产电子证照,能够在房屋交易挂号、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等范畴运用,试点推进在金融服务范畴运用。
不动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平等法令上的约束力,但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根据规则,对受理审阅经过的不动产挂号事项,在登簿阶段生成电子证照,产权人可登录广州市不动产挂号网上请求体系(,进入不动产电子证照模块检查名下的电子证照。
此外,企业可经过实名身份认证登录“穗好办”APP、“粤商通”APP,个人可经过实名身份认证登录“穗好办”APP、“粤省劲”小程序检查名下的电子证照。产权人能够将领取到的电子证照进行预览、打印、下载保存。
不动产权初次挂号、搬运挂号、改变挂号、更正挂号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不动产权刊出挂号登簿时,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主动刊出。
预告挂号、典当挂号、贰言挂号、地役权设立挂号登簿时同步生成不动产挂号证明电子证照;在预告挂号、典当挂号、贰言挂号、地役权刊出挂号登簿时,不动产挂号证明电子证照主动同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