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本网记者 马庆伟 通讯员 赖晓花)为进步批阅服务效能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厦门市交通运送局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租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的告诉》,市交通局决议自12月1日起在我市全面推广应用租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含巡游租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定租借汽车驾驶员证),原则上不再发放租借汽车驾驶员证IC卡证照,原有纸质证照和IC卡证照在有效期内可持续运用。
据了解,我市现有16万租借汽车驾驶员证,占全市路途运送实体证照一半以上,此次率先以这类证照为试点,将极大地进步我市租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就事便当度,同步进步数字化监管才能。据悉,市交通局批阅服务窗口自2023年6月26日开端启用路途运送电子证照,当时已生成电子证照23.92万本,占有效期内实体证照总量的76.53%。
租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全面启用后,市交通局运送中心将活跃辅导各租借汽车企业(含巡游租借汽车和网约车渠道企业)、从业人员自动申领相关证件的电子证照,力求做到“能领尽领”;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日常监督查看中将优先查验电子证照,关于出示电子证照的持证人,不再查验其纸质证照或IC卡证照;除法律、行政法规还有规则外,租借汽车驾驶员证电子证照可作为处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根据。
现在,申领人可经过全国路途运送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等,完结注册登录并经过实名认证后申领。
实名认证后,进入手机APP主页,挑选证照签发的省份,挑选“福建”——点击“资格证领证”——“承认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