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城市办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迹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依照住宅城乡建设部要求,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办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查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应在2023年10月底前悉数完结标准化转化,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渠道”不再发布非标准化的证照数据。为不影响我省电子证照信息在全国渠道的揭露查询,以及跨地区彼此连通互认,保证证照正常运用,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未经过处理相关事务或体系批量转化获得全国一致新版电子证照的“安管人员”,请在10月底前完结换证事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不再运用。持有旧版有用期内电子证照的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由其地点企业登录广东省修建施工公司办理人员安全出产查核信息体系()(以下简称“安管体系”),处理相关事务审阅经过后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二、由体系批量转化的新版电子证照在延期、企业更名证书事务前,需经过“证书信息改变”完善持证人员的职务、职称、学历等信息材料;在处理省内单位调集、跨省改变受聘企业事务时,需按体系提示完善持证人员的职务、职称、学历等信息材料。
三、企业可经过登录安管体系,在“证书办理→合格证查询→打印合格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版电子证照(详细款式见附件)。
四、各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可经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渠道公共服务门户(网址:)、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渠道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修建施工公司办理人员安全出产查核信息体系(网址:)查询验证新版电子证照。
五、“安管人员”电子证照试运行期间,住宅城乡建设部若有其他调整改变,我厅将相应作出调整。